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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
发布时间:2025.06.12
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防倒流及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第十七条禁止擅自改建、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报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
发布时间:2025.06.12
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③临街施工或高度大于两米的临街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物体坠落打击人员等意外。④临街在建工程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工挖孔桩等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造成施工场所及周围建筑、设施的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⑤其他意外情况。(5)应对极端天气方面......
发布时间:2025.02.05
16行政许可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核《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受理, 审核, 审批, 办结监督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电话:0632-6616816行政许可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受理, 审核, 审批, 办结监督部门:区行政审批服......
发布时间:2024.12.06
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门户网站■山东省政务服务网√√7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
发布时间:2024.06.28
政办字〔2020〕8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字〔2020〕12号)218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区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
发布时间:2024.05.29
53700000199023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行政许可763700000199024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行政许可773700000199025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行政许可783700000144001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行政许可793700000105028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
发布时间:2024.03.07
(2007年10月28日通过 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73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370......
发布时间:2024.01.16
声喧哗,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六、采用合理措施,降低粉尘,避免污染施工生活区、居民生活区等。修建的临时工程,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损害,拆除临时工程后,应予以恢复。七、施工中,不得在江河、水岸及胡泊处炸鱼和毒鱼,更严禁捕捞国家保护的水生动物苗种,工程排水更应禁止直接排放在江河湖......
发布时间:2023.12.19
圾及流体物品,要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十二、对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方面的要求⑴施工现场要建立卫生区域,经常打扫,临时设施按规定在工程竣工交用后及时拆除和清退。⑵工地饮用水要供应开水,饮水器具卫生,防止病从口入。施工现场须设有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加锅盖配杯子;⑶现场落实消......
发布时间: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