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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1份,证明案件来源。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各一份,经营者贾超和妻子孙海英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台儿庄区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图片4张2页,对......
发布时间:2021.02.01
王 昕 ¥200.00 274 李 栋 ¥200.00 275 沙新凯 ¥200.00 276 崔芝璇 ¥200.00 277 孙海英 ¥200.00 278 张 杰 ¥200.00 279 马学良 ¥200.00 280 赵学文 ¥200.00 281 孙中安 ......
发布时间:20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