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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等工作。承担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 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全区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褒扬、 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
发布时间:2025.05.21
籍且在本行政区内领取定期给抚恤金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按政策提供医疗保障。区退役军人局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2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低保老年人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区民......
发布时间:2024.05.29
籍且在本行政区内领取定期给抚恤金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按政策提供医疗保障。 区退役军人局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 2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为低保老年人按照当地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29
区场馆统一悬挂退役军人免费标识;协调区中医院对各类优抚对象免收门诊和专家挂号费、普通门诊费、出诊费等;为3名退役军人办理农村籍或城镇无工作参战人员生活补贴;为34名退役军人办理60岁农村籍或城镇无工作退役士兵生活补贴;组织1名伤残军人进行短期休养,为军人子女办理就近入托1人次、择校入学6人次......
发布时间:2022.01.10
(二)核查悬挂阶段(2月2日至4月10日)。2019年春节前,由各镇(街)负责完成现役军人和“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退役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 (三)统计上报阶段(4月11日至4月13日)。各镇(街)完成建档立卡和......
发布时间:2019.02.01
(二)核查悬挂阶段(2月2日至4月10日)。2019年春节前,由各镇(街)负责完成现役军人和“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退役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三)统计上报阶段(4月11日至4月13日)。各镇(街)完成建档立卡和悬挂光......
发布时间:201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