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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事务中心初审、区政府核准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报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审核批准:(一)企业制定、修改公司章程;(二)企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三)企业管理者薪酬、工资分配办法;(四)企业资产损失和坏账损失的处理;(五)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投融资事项;(六)修建办公楼、招待......
发布时间:2020.04.15
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第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独资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
发布时间:2017.08.15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发布时间: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