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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检讨;(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四)一节课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五)课后教导;(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第三条 警告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违纪情节较重或者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将......
发布时间: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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