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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07日3枣台市监处罚〔2023〕798号台儿庄区文化路诚品手机店行政处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vivo手机外屏”6个、“vivo手机后壳”3个、“iQOO手机后壳”3个、“OPPO手机后壳”2个、“OPPO手机外屏”8个,罚款2000元上缴国......
发布时间:2023.11.01
法》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
发布时间:2023.10.16
我局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27瓶;2.没收违法所得52.8元;3.罚款1000元。合计:罚没款1052.8元,上缴国库。 ......
发布时间:2023.09.26
上缴国库。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8月25日4枣台市监处罚〔2023〕770号台儿庄区佳馨缘精品超市行政处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27瓶;2.没收违法所得52.8元;3.罚款1000元。以上罚没合计1052.8元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08月29日5枣台市监处罚〔2023〕7......
发布时间:2023.09.01
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的,管理专......
发布时间:2021.06.25
过,2015年11月修订)第七十三条第五、六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发布时间:201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