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儿庄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5-24

    一、评估主体

根据《台儿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作为评估主体,开展《台儿庄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工作。评估主体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最终评估报告负责。

二、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共台儿庄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规定。

三、评估方法

本评估小组主要运用资料查阅、实地观察等方法进行风险调查。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台儿庄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规定,符合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发展实际,对重大事项内容、重大事项管理程序、重大事项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对区属国有企业依法依规良性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风险等级评判标准,判断为低风险,能够实现文件制定目标。

台儿庄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