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东校区小学部202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8-12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东校区小学部202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东校区小学部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符合小学部招生范围和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可参加我校一年级新生报名。

二、招生范围

1.中正门路以东、东顺路以西、文化路以南、古城北墙以北;北关辖区(红星小区)、观澜府、赵村小区、稻花香小区、汇贤佳苑、孟庄、边庄、季庄、毛良、仓庙、陡沟等。2.接收兴中路以东区域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人员子女。

三、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6日-20日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招生范围、有房产证或网签合同的,能在网上直接体现房产信息的监护人,请于8月16日早8:30至8月17日中午12:00前,根据相关提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线上报名。录取情况请于次日下午18:00前登录平台查看。

具体流程: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上方选择【全省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进入后再选择“枣庄市”“台儿庄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了解新生入学报名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点击【进入平台】,点击【进入报名】-【我要报名】-【选择学段】后按照具体操作流程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学校选择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办事处北园小学)

(二)线下报名

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相关证件无法网上确认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8月17-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持相关材料到东校区小学部弘贤楼二楼会议室办理。录取情将况将于8月22日前在学校公众号分批次陆续公布,请务必关注“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公众号。

(三)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学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填写《台儿庄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五、线下报名所需材料

1)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一手房产,但无房产证和网签购房合同的,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3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2)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小产权房产,但无房产证和网签购房合同的,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易记录、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3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3)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二手或多手房产、无房产证和网签购房合同的,持原始购房合同、历次交易合同、本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易记录、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3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4)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自建房产、无房产证的,持土地使用证、准建证或交费发票(有效收据)、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3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5)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住房是回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持回迁证明或合同,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3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6)监护人无房产,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无迁移,监护人持无房证明、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有迁移的需到台儿庄区教体局指定学校就读。

7)外来务工经商租房人员,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持所租房产的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相关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居住证,且实际入住六个月以上;经商者同时要求取得1年以上营业执照、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务工者同时要求提供正规的用工合同、6个月工资流水、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招生入学所用的房产应是已交付使用并事实入住的住宅,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用途为公寓、阁楼(最低檐高小于2.2米的)、办公或商业的房产,不作为购房就读的依据;房产开发商、房屋中介等承诺,不作为购房就读的依据。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招生范围内),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学生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监护人提供的各种材料上的日期必须均应为《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公布日(2025年8月8日)之前。

4.学籍若出现不正常入学情况的,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5.凡跨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重复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6.对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7.其他情况:

对政府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优选人才、招商引资人员、在台台湾同胞等的子女,及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革命英烈子女,及符合条件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就读小学、初中的,凭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以上学生监护人应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8月20日17:30前),持相关认定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户口本、身份证等),经区教体局教育和体育综合业务室审核合格后,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七、重要提醒

1.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3.转学事宜。转学条件和一年级入学条件相同,家长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于8月25日-26日到二楼教导处现场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办理转学手续;不按时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咨询电话:于老师15006727976  赵老师13516329580

三十九中东校区小学部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