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2025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8-20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二0二五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25年初中部七年级招生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招生范围和条件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

二、招生范围

(一)中心校区(区检察院对过):广进路以东、兰祺河以西、长安路以南、日月潭路以北区域(兴中路以东、兰祺河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可自愿选择古城学校初中部就读);广进路以东、运河大道以西、台中路以南、长安路以北区域(御景嘉苑、聚诚名都、凤凰水城、御龙华府小区等可自愿选择开发区彭楼中学就读)、上海公馆;运河街道运河南区域。

(二)东校区初中部(鲁班路北首):1.兰祺河以东运河街道所属区域(兰祺河以东、东顺路以西、长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区域可自愿选择兰祺实验学校初中部就读);邳庄镇长安路以南行政村;观澜府、赵村小区、稻花香小区、汇贤佳苑。2.接收兴中路以东区域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人员子女。

三、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凡符合我校招生范围、有房产证或网签合同的,能在网上直接体现房产信息的监护人,请于8月16日早8:30至8月17日中午12:00,进行线上报名。录取情况请于次日下午18:00前登录平台查看。

报名方式: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按照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台儿庄教育”2025年8月8日发布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操作。

(二)线下报名

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相关证件无法网上确认的,由学生监护人,于8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持相关材料到符合条件的校区(符合中心校区的到中心校,符合东校区的到东校)线下办理。录取情将况将于8月22日前在学校公众号分批次陆续公布,请务必关注“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公众号。

四、报名时间

★中心校区

1)8月18日上午8:30—12:00,运河大道以西、日月潭路以北、广进路以东、文化路以南区域以及上海公馆小区;

2)8月18日下午14:00—18:00,运河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北、广进路以东、台中路以南区域;

3)8月19日上午8:30—12:00,运河大道以东、长安路以南、兰祺河以西、文化路以北区域;

4)8月19日下午14:00—18:00,运河大道以东、文化路以南、兰祺河以西、日月潭路以北区域以及运河街道运河南区域。

★东校区

8月18日-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符合东校区招生范围的学生

五、报名材料

1)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一手房产,但无房产证和网签购房合同的,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个人中心”页面(有照片、年级和班级信息),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2)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小产权房产,但无房产证和网签购房合同的,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易记录、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个人中心”页面(有照片、年级和班级信息),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3)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二手或多手房产、无房产证和网签购房合同的,持原始购房合同、历次交易合同、本人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银行交易记录、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个人中心”页面(有照片、年级和班级信息),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4)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有自建房产、无房产证的,持土地使用证、准建证或交费发票(有效收据)、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个人中心”页面(有照片、年级和班级信息),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5)凡属我校招生范围的,监护人住房是回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持回迁证明或合同,水费或电费交费记录(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以及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个人中心”页面(有照片、年级和班级信息),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6)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持无房产证明、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个人中心”页面(有照片、年级和班级信息),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

7)监护人无房产,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学生属出生申报无迁移,监护人持无房证明、户口本原件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以及下载打印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个人中心”页面(有照片、年级和班级信息),到学校线下报名审核。有迁移的需到台儿庄区教体局指定学校就读。

8)外来务工租房者,居住在东校区招生范围内的,持所租房产的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相关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居住证,且实际入住六个月以上;经商者同时要求取得1年以上营业执照、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务工者同时要求提供正规的用工合同、6个月工资流水、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和户主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到东校区报名。

六、注意事项

1.招生入学所用的房产应是已交付使用并事实入住的住宅,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用途为公寓、阁楼(最低檐高小于2.2米的)、办公或商业的房产,不作为购房就读的依据;房产开发商、房屋中介等承诺,不作为购房就读的依据。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能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学生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监护人提供的各种材料上的日期必须均应为《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区驻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公布日(2025年8月8日)之前。

4.学籍若出现不正常入学情况的,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5.凡跨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重复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6.对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7.其他情况:

对政府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优选人才、招商引资人员、在台台湾同胞等的子女,及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革命英烈子女,及符合条件的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就读小学、初中的,凭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与所在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以上学生监护人应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8月20日17:30前),持相关认定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户口本、身份证等),经区教体局教育和体育综合业务室审核合格后,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8.本简章仅适用于2025年本校招生使用。

 七、咨询电话

(招生工作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6638195  6610016  6679789

 八、重要提醒

1.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线下报名时,因人流密集,建议一名监护人持材料办理即可,不要带孩子前往。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注意防暑降温/防雨,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证件原件。

3.线上报名时,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4.转学事宜。转学条件和七年级入学条件相同,家长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于8月25日-26日到中心校区家长接待中心现场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办理转学手续;不按时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