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及量化细则

作者: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来自: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时间:2026-04-01

一、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持一天两签到、两签退(中、晚签退),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没有课的教师可提前5分钟离校);签到时间结束(上课铃响)后,凡迟到的教职工需到签到机签迟,否则按旷班论。

2、考勤结果每周公布一次。

3、考勤由值班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完成。

二、量化标准

1、门禁系统出入数据计入个人考勤量化,按出入时间累计。

2、病假每节扣0.1分;事假每节扣0.5分;旷班每节扣1.5分(一天按8节课计)。查岗缺勤每次扣3分,5分钟内本人到办公室说明情况视为在岗。

3、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超过10分钟按旷班一节计,超过一节按旷班三节计),迟到、早退累计满3次,按旷班1节处理。

4、集会:学校例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其他集会、集体活动,没有请假而不到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迟到、早退指10分钟之内);请假每次扣0.5分。

5、上班期间织线衣、洗衣服、窜岗、闲聊、搞第二职业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量化分3分。

6、上班期间下棋、打扑克、网上娱乐等每人每次扣5分,并从当日起试岗6个月,当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

7、请假手续不齐全者每次扣1分,返校上班第一时间没有销假者每次扣1分,销假以本人签字为准,不销假者视为旷班。

8、值班人员考核标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值班不认真,敷衍塞责,不能及时恰当处理校园内外各种突发事件,每次扣2至3分。不参加值班的,一律不计分。由值班领导负责考核,办公室统计汇总计入值班人员个人量化。

三、不影响量化、工资及福利的请假

1.正常的婚假、产假。

2.有区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手续(病例、药费单、住院证明、出院证明、发票等)的病假。

3.子女结婚请假不超过三天。

4.父(母)去世或公公(婆)去世的丧假为整个治丧时间。

5.岳父(母)去世,请假不超过两天。

6.祖父(母)去世,请假不超过三天。

7.经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外出学习、培训等请假。

四、其他情况

1.坐班期间查勤缺岗,按旷班2节课处理(5分钟以内到办公室说明情况视为在岗)。

2.任课教师无故不上课,参照旷班处理。

3.请虚假病假,请假时间按旷班论,师德定为不合格 。

4.凡不该享受的假期,如怀孕、陪读、做生意等,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事假论(一般累计不得超过3天),未办理请假手续按旷班论。

5.凡不满工作量者,按每少一节课扣30元(临时工20元),按周统计,按月计算,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各种评优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教学实绩不得定为A级。

6.考勤每学期累计扣高于20分者,师德不得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