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2025 年区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9-03


2025年区级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台儿庄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参加范围

全校在职一线教师。

已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和骨干教师或确定为人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评选。

2023、2024年已获得区级骨干教师的不再参与本次区级评选。

2023、2024年已被评选为区级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居全区同学科前三分之一且符合2025年度枣庄市骨干教师推荐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参加市级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区教体局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10人(初中组推荐9人,小学组推荐1人)。

2024年全市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占名额直接申报。

三、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选拔过程公开,选拔结果公示。

(二)坚持德才兼备、师德师能并重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的教师。

(三)坚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原则。申报人员课时量须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意见》(枣教字〔2023〕44号)规定。中层及以上干部(以教体局政工科备案为准)推荐人数占比不超过我校总推荐名额的15%。

四、推荐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选择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熟悉教育教学相关政策及基本理论,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教龄5年以上,年龄45周岁(1979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1年,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0%。年龄35周岁以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学历的基本要求。

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熟悉所任教学科(专业)的课程标准和教材,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育人业绩突出。

5.2020年9月以来,个人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教学实绩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及以上,其中近五年教学实绩达到B级及以上(且2024-2025学年度教学效果居年级同学科前50%),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不少于3个,教学实绩考核A级等次不少于2个。已取得首批“台儿庄好课堂”培养对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德失范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选择条件

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选择条件中的至少两条(有效时限范围均为2020年9月1日后):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积极参与观摩课、示范课教学,曾获得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奖等教学类奖。

2.主持或参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研究课题、规划课题、专项课题、教改项目1项以上。(前5位,不含主持人)

3.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下,主编、编写或编审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校本教材、教学参考书、课外读物等,本人完成部分的字数累计在3万字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正式公开出版的专著或译著1部;或作为非第一作者在一部专著中本人完成部分超3万字。

4.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署名为准),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5.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班级获得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或获得校级上述奖项3次。

6.获得区(市)级以上党政机关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表扬或表彰等1次。

五、推荐办法和步骤

(一)全体教师根据方案自主申报,9月4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交到文达楼一楼教学研究中心,过时不再受理。

(二)学校成立推荐选拔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申报材料依据评分细则,择优推荐。

(三)学校推荐选拔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教学研究中心教师发展研究室。

六、报送材料

1.科研成果材料:专著、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原件1份。

2.资质与荣誉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主要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学材料:任教学科上学期或本学期任意一课时的课堂教学设计(一式两份)及对应课堂实录(存储于U盘中,视频格式清晰、无水印)。

4.参评教师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齐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和复印件单独成本,顺序一一对应。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