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台儿庄区明远实验小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台儿庄区明远实验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
一、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润娜(校长)
副组长:孙中朝 孙景权 贾传武 陈 会 苏 岚
成 员:胡乐功 刘 杰 钱成君 陈 涛 孟 娜
李 贺 龙 蕊 任 佩 朱 纯 汪文欢
吴 琼
二、台儿庄区明远实验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职责
1.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拟定和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和资助制度。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资助申请、接受社会咨询、处理来信来访。
4.组织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摸底,收集整理、上报贫困学生基本信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建设等信息管理工作。
5.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6.建立帮扶台账,重点关注此类学生。
8.完成区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三、具体分工
1.谢润娜校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学生资助负全责。
2.陈会副校长作为学生资助分管责任人,具体负责政策宣传,家校沟通等。
3.钱成君具体负责档案整理、平台管理、资助资金的发放及资金账目的管理等工作。
4.各年级和科室配合完成各项资助工作。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