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050008/2024-01124
- 主题分类: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泥沟镇
- 成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7月15日
- 标 题:泥沟镇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泥沟镇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要求,泥沟镇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规划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规划产业园区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泥沟镇新材料产业园规划(2024-2035年)
本次规划产业定位为:以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塑料建筑模板、智能门窗、可降解可回收新材料制品等产业为主。
本次规划范围:泥沟镇新材料产业园四至范围:东至枣庄金福源建材有限公司东墙,西至枣庄市海龙化工有限公司西墙,南至枣庄邦基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南墙,北至山东农源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墙。规划面积207.06公顷(约3105.9亩)。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方面,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配套产业园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及污染物浓度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排放的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方面,园区企业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托运至台儿庄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次评价引用台儿庄区污水处理厂环评结论,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可以正常接纳园区废水,其尾水排放对纳污河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方面,园区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随着园区运输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影响将进一步加大,但在落实报告书关于交通噪声的各项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
4、土壤和地下水影响方面,在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园区本轮规划的实施对周围土壤、地下水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方面,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园区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方面,园区建设对区域原有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布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加快园区配套中水管网的建设,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置减缓措施
源头控制实现废物减量化,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管理系统,加强固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安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企业地下水防护区防护措施建设。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实施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次规划与上层规划基本相协调,其规划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选址合理,产业定位合理,规划布局较合理,但尚需进一步优化。在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形下并落实报告中的规划调整要求及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合理选择入区项目、做好区域污染治理,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本规划环评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周边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点击下方的链接来获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8Vm-X2ElYA8b83_hl0ZdA 提取码: c9q4
若需查阅全本纸质报告,请公众自行至第九项中评价单位地址联系相关负责人索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第五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公众意见表提交评价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十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1、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0632-6512687
2、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洁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18005172528
邮箱:2490221377@qq.com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58号梧桐林创聚广场 五楼(江宁开发区)
十、提交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4年7月15日
泥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