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5/2023-00355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3-12 发布日期 2023-03-12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审议确定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

(二)审议确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协调解决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

(五)协调推进全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

(六)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七)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杜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杨  庸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王  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  磊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曹久永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徐  辉  区委编办主任

        刘贵争  区法院副院长

        吴新欣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庆军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彭  鹏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曹中国  区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学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  刚  区税务局局长

        刘兆全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孙晋夫  人民银行台儿庄支行行长

        郝  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庞  彬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区人民银行,吴新欣、孙晋夫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组长、副组长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发会议纪要;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调度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发布。

三、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和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2日


文件文字版: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关于成立台儿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