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5/2022-1758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17-03-08 | 发布日期 | 2017-03-08 |
发文机关 | 泥沟镇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泥政发〔2017〕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泥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取缔辖区内土小企业实施方案
泥政发〔2017〕16号
各管区、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严厉打击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根据《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小企业监管的通知》及区级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取缔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环境为目标,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大力度,全面落实”的思路,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利,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组织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管区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本辖区内土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二)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工作。环保所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各部门依法查处取缔辖区内土小企业。对于在建土小企业项目,要依法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要求其进行拆除、清理,消除环境隐患;对于已建成及屡禁不止、顶风而上的土小企业,要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拆除原料、恢复原貌”的要求,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对于行政区域交界处、属地不清的土小企业,依据签订“行政边界地区联动机制”联合执法,联合拆除、取缔,实现共防共治。
(三)建立完善土小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环保所要建立健全土小企业长效监督机制,实施动态管控,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力度频次,对辖区内新上的土小企业项目,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出现反弹迹象的土小企业要做到露头就打,严防死灰复燃,切实形成清理取缔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时间安排
(一)环保所切实履行职责,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本辖区内土小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2017年4月30日前将摸底排查表报分管领导。
(二)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0日,镇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对土小企业名单进行现场核实。
(三)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30日,镇政府依法查处取缔辖区内土小企业。
四、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一)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暴力抗法的行为,由各镇派出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无理取闹妨碍正常执法者由各镇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劝其离开执法现场,确保执法的正常进行。
(三)经查实后,由镇供电站立即采取切断电源、停止供电,确保拆除的顺利进行。
泥沟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鲁ICP备07500281号-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6611582 举报邮箱:tezxxzx@zz.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