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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街道六项措施促进拆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
日期:2008-10-21 20:49:00  来源: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点击:

    今年以来,运河街道为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对沿运居民住房进行拆迁,涉及到5个社区居委会,共1万余人,已婚育龄妇女3000余人。大部分辖区居民外流或搬迁出辖区,给计划生育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工作难度。针对这一情况,运河街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坚持“拆迁未动、计生先行”的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想办法、出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做到计划生育管理联系不断线、管理不断档、服务不断人的“三不断”。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管理与服务措施落实。拆迁前,在街道的统一安排下,实行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机制,居委会主任和计划生育专干具体抓业务,确保了计划生育在管理与服务上不脱节,同时认真做好计生档案的整理和归纳,确保拆迁时及拆迁后所有档案、信息的完整;居委会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做好宣传教育、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孕情随访、产术后随访服务、药具发放、健康检查等日常服务工作。

    二是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拆迁育龄妇女信息。街道以机关干部包居委会的形式,组织机关100余人,分成10个小组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指导即将拆迁的居委会,做好自管育龄妇女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将搬迁育龄群众婚育状况、节育措施、拟居住地、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拆迁后育龄妇女的去向和联系方式。

    三是分类管理,确保育龄妇女管理到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街道对拆迁育龄妇女做好分类管理:对不准备回迁的育龄群众,做好户口迁移的动员说服工作,同时办好计生移交手续,做到户随人走,管理衔接到位;对于育龄妇女拆迁前及拆迁时空挂的,摸清具体住址及联系方式,拆迁之前把空挂育龄妇女委托到现居住地协助管理;对于流动人口,把婚育证明和其他档案及时交到流入育龄妇女手中,让她们把档案及时移交到新的经营地点和居住地;通过流动人口交换平台把信息变动情况及时通报其户籍地计生部门,使户籍地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情况。

    四是签订委托书,建立与迁入居住地信息反馈制度。拆迁居委会在信息登记的基础上,为做好婚、孕、育的信息分类,街道与已婚育龄妇女重新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明确责任和义务,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委托书。居委会及时与迁入居住地联系,做好交接工作,将拆迁育龄妇女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确保在拆迁过程中不出现计划生育漏管现象,同时对拆迁育龄妇女作好计生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在外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发生。

    五、完善服务,确保育龄妇女服务到位。街道采取一名专干一个小区的形式,在服务方式上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群众提出的不同需求各自搞好不同的服务;深入开展“四个上门”便民活动,即咨询服务上门、药具服务上门、随访服务上门和办公服务上门,根据她们的不同情况和实际需求,及时主动上门向他们宣传有关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免费发送避孕药具,跟踪随访产后、术后康复情况,享受到了计划生育方面的优质服务。

    六、加强监督,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街道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分包联系点制度,完善了社区计划生育例会制度。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定期对联系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并以分包社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规定每月召开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日,联系社区的领导参加例会,研究解决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工作方案,使问题得到尽快的处理,消除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一切隐患。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开展,拆迁户3000余名已婚育龄妇女无政策外出生现象,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提高。(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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