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来自: 时间:2021-09-07


      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1.申请主体:《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版)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体。

2.受理条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和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3.办理材料目录:

《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网上填报)。

说明:《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3)项目总投资额;(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4.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2)审核赋码:项目备案机关审查企业网上平台备案信息是否提供完整,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

备注:项目备案机关收到规定企业提供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予以赋码。信息不完整的,备案机关应当及时以适当方式提醒和指导项目单位补正。项目备案机关发现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以及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的,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者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5.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6.办理地点及渠道:枣庄市民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7.咨询及联系方式:316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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