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营商环境专栏 > 按部门 > 区人社局

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来自: 时间:2023-03-01

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0632-6682129

适用对象:参保企业

政策待遇: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