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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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创新领军人才(平台类)
<1>省财政给予全职入选者300万元,兼职入职者150万元。
<2>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3>区级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1套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
2.枣庄英才集聚工程(平台类)
<1>产业创新人才,市级给予全职入选者120万元扶持资金;市级给予兼职入选者90万元扶持资金。
<2>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市级给予100万元政府奖励。
<3>区级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
3.“创业齐鲁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3.1创业项目类支持政策
<1>荣誉证书。
<2>项目落地,可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范围。
<3>省财政给予每名人选3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在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后再给予20万元。
3.2创业企业支持政策
<1>荣誉证书
<1>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人选。
<2>省级给予创业启动资金50万元。
<3>通过省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方式,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股权投资期限结合人才项目建设实际确定,最长可按规定延至10年。
<4>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5>区级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1套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
4.“创业枣庄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4.1创业项目支持政策
一等奖2-3名,分别给予50万元奖金;
二等奖6名,分别给予10万元奖金;
三等奖12名,分别给予5万元奖金。
<1>支持留学人员来枣创业,对来我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直接给予20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
<2>符合枣庄英才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条件的,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并最高给予50万元创业奖补资金,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3>优先推荐获奖人选参加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评选,入选后除享受上级政策支持外,再给予最高150万元市政府奖励。
4.2创业企业支持政策
<1>市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验收合格最高再给予50万元。
<2>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后,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3>区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
<4>通过市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方式,择优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支持。
5.枣庄市“墨子创新奖”
<1>荣誉证书和奖牌
<2>给予单位50万元和个人10万元奖励。
6.枣庄市“揭榜挂帅”
<1>揭榜人纳入市级柔性引才范围,给予政策支持。
<2>项目结题并验收合格后,按照榜金额度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