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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人才工程

来自: 时间: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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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创新领军人才(平台类)

<1>省财政给予全职入选者300万元,兼职入职者150万元。

<2>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3>区级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1套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

2.枣庄英才集聚工程(平台类)

<1>产业创新人才,市级给予全职入选者120万元扶持资金;市级给予兼职入选者90万元扶持资金。

<2>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市级给予100万元政府奖励。

<3>区级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

3.“创业齐鲁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3.1创业项目类支持政策

<1>荣誉证书。

<2>项目落地,可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范围。

<3>省财政给予每名人选3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在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后再给予20万元。

3.2创业企业支持政策

<1>荣誉证书

<1>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业类人选。

<2>省级给予创业启动资金50万元。

<3>通过省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方式,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股权投资期限结合人才项目建设实际确定,最长可按规定延至10年。

<4>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

<5>区级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1套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

4.“创业枣庄 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4.1创业项目支持政策

一等奖2-3名,分别给予50万元奖金;

二等奖6名,分别给予10万元奖金;

三等奖12名,分别给予5万元奖金。

<1>支持留学人员来枣创业,对来我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直接给予20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

<2>符合枣庄英才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条件的,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并最高给予50万元创业奖补资金,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3>优先推荐获奖人选参加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工程评选,入选后除享受上级政策支持外,再给予最高150万元市政府奖励。

4.2创业企业支持政策

<1>市给予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验收合格最高再给予50万元。

<2>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后,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3>区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

<4>通过市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方式,择优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支持。

5.枣庄市“墨子创新奖”

<1>荣誉证书和奖牌

<2>给予单位50万元和个人10万元奖励。

6.枣庄市“揭榜挂帅”

<1>揭榜人纳入市级柔性引才范围,给予政策支持。

<2>项目结题并验收合格后,按照榜金额度1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