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平台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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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7
创新平台类政策(咨询电话6611196,王梦婷)
(一)一企一技术政策
新认定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市级财政奖励资金20万元。
(二)省级“首台(套)”政策
新认定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企业,可申报保险补偿。
(三)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类政策
1.每年评选表彰10家市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市级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评定为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区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同一事项市区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政策(区级)
对新认定的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区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政策和支持企业“两化融合”政策中同一类别多个奖励的,就高不重复不叠加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