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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来自: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6-01-06

关于撤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台儿庄医爱眼科诊所法定代表人申请,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同意依法撤销其原核发的《诊所备案凭证》,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诊所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备案编号

撤销日期

台儿庄医爱眼科诊所

台儿庄区兴中路4093号

商统荣

PDY49579637040517D2292

2026年1月6日

自撤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撤销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台儿庄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