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25〕161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台儿庄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任务分工台账》(附件1)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内容,按时限完成各项工作,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
区发改局:张成民,6510365,tezfgjc@163.com;
区工信局:张晋恺,6701012,tezjmj@163.com;
区民政局:曾涛涛 ,7557011,mzj6681036@126.com ;
区司法局:吴 凡,6666003,tezzfjd@zz.shandong.cn;
区财政局:魏琪琛,6633930, tezjck930@163.com;
区市场监管局:高大龙,6707036,tezjgjc@163.com。
附件:
1、台儿庄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任务分工台账
2、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25〕161号)
台儿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儿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台儿庄区民政局 台儿庄区司法局
台儿庄区财政局 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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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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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任务分工台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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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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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
(一)建立健全区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1.制定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区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区发改、工信、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5年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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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照省、市级层面做法,建立涵盖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 |
区政府各部门 |
2025年11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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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态更新发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动态更新。 |
区发改、工信、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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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收费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综合性目录清单;每年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开展一次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目录清单。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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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善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 |
(三)加强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 |
5.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时,加强对新出台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重点审核是否违规新设收费项目、是否违反市场公平竞争、是否按要求充分评估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等,确保政策合法合规。 |
区发改、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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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 |
6.加强涉企收费项目评估论证,严禁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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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存量收费政策清理规范。 |
7.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存量涉企收费政策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清理违规收费政策,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
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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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常态化宣传解读 |
(六)加大宣传解读力度。 |
8.常态化更新发布本领域涉企收费政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运用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要根据不同类型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涉企收费政策精准送达。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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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充分发挥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机制作用,配合组织政策宣传周,让企业及时了解有关降费等惠企政策。 |
区工信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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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创新宣传解读方式。 |
10.创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结合企业办理中介服务等事项,向企业精准推送收费政策以及有关解读说明材料,及时解疑释惑。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建设,推动涉企收费政策实时开放和共享。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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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全涉企收费跟踪监测制度 |
(八)加强跟踪监测。 |
11.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涉企收费情况的监测,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或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渠道,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企业关切的问题。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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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完善监测制度。 |
12.落实省健全完善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企业负担调查评估报告有关工作。 |
区工信局 |
每年12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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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照行业领域选取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加快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对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早发现、早治理。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5年 12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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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探索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等方式,引导有关涉企收费主体合理合规收费。 |
区发改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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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
(十)完善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工作制度。 |
15.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立信访专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健全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规定,细化完善登记、受理、转办、处理、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和要求。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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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综合利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依法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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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切实纠治违规涉企收费行为。 |
17.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利用行政影响力强制服务并收费、转嫁行政审批费用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性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实行多部门联合曝光。 |
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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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于省涉企收费跟踪监测、企业负担调查等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落实。 |
区工信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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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相关领域收费规范 |
(十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
19.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属于政府管理职责的委托服务事项,相关费用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支付,不得转嫁给企业;清理对中介服务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支持和培育更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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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
20.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公开并及时更新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健全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在内的综合监管体系。 |
区民政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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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
21.持续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落实省、市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权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
区发改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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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全监管制度 |
(十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22.根据涉企收费监管工作需要,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依法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的企业等收费行为的监管。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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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
23.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枣庄市定价项目清单》修订情况,落实相关领域价格形成机制。 |
区发改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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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落实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指南等。 |
区市场监管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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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执行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等制度。 |
区民政局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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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积极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管制度。 |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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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 实施 |
(十七)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总结 |
27.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安排,向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
区政府各部门 |
每年12月15日前 |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