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天舟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能置换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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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2
经山东天舟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产能置换推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工信海装〔2022〕244号)规定,制定了山东天舟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现将产能置换情况进行公示。
根据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结合山东天舟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船舶等产品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方向,为发展高端船舶制造新质生产力,经研究,将山东倍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艘船舶制造产能中的年产260艘船舶制造产能,按照1.3:1的比例进行减量置换,置换出年产200艘船舶制造产能,用于山东天舟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船舶项目建设。
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5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台儿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632-6701012。
台儿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