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来自:台儿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4-02-26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2023年台儿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开展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经多种方式联系,截至目前,仍有1人(详细名单见附)未进行年度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末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暂停发放扰恤补助金。

2、停发抚恤补助金后,优抚对象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为保证您的抚恤待遇正常享受,请上述对象或者其家属见公告后,及时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

联系电话:0632-6611682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人员名单

台儿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6日

序号

姓  名

出生日期

优抚类别

户籍地

1

黄如群

1959.03.21

60岁农村籍或城镇无工作退役士兵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