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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自: 时间:2022-10-29

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

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枣统办字[2022]14号

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市局各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22〕44号)要求,切实推动全市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入库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各专业申报所需材料,积极主动的为达到规模的企业申报入库提供各项服务保障。同时,按照省局两次年报审批的有关要求,分别于11月10日、12月22日前将辖区内拟申报入库的企业材料提报至市局普查科及相关专业科室。针对2023年月度一套表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各区(市)统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务必于拟申报当月3日前(1月为1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至市级进行审批,并逐级提报。

联系人:任 联系方式:3318947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