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区城管局在金光路巡查时发现一小伙正在路边的电线杆上面擅自张贴小广告,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城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张贴小广告人员的电动自行车作为证据进行了登记保存。
乱贴小广告是城市的顽疾,其治理工作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自觉抵制城市“牛皮癣”,发现“制癣者”第一时间向城管或公安部门举报。大家齐动员起来,向城市“牛皮癣”说再见,这样我们生活的城市会更加洁净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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