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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税务”手牵手 便民服务心连心

作者:管理员 来自: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时间:2021-01-1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规定,台儿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职能的划转工作,与区税务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做到便捷高效、方便群众。

2021年1月14日收到枣庄市台儿庄区气象局《台儿庄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项目》的水土保持的申请,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秉承“廉洁、高效、规范、便民”的原则,第一时间做出批复,并通过非税信息交换(审批端)录入非税收入信息采集、审核税收金额,并将计征、缴款等明细信息由互联互通系统传递给税务部门,当天办理完成,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许。

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后,推动办事缴费“一窗受理、一次办好”,不断提高“联审联办”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