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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修正)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结案行政处罚对未经登记的组织和人员从事司......
发布时间:2025.11.28
网捕、捡蛋、捣巢、电击装置和设置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方法进行猎捕。五、法律责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
发布时间:2025.11.24
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
发布时间:2025.11.11
部人员的处罚,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责令改正-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审批-处罚送达-执行结案行政处罚对民办学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1.【法律】《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六十二条:“民......
发布时间:2025.10.30
因车辆在生产厂家资质、车辆上牌管理、驾驶人员资格认定等方面存在前置性的资质缺陷和监管法律不健全,目前城乡广泛存在的电动三、四轮车普遍属于非法上路,不具备申请营运资质的条件。针对部分三、四轮车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情况下非法运营的问题,区政府明确了职责分工,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管理......
发布时间:2025.10.30
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
发布时间:2025.09.22
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公众号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8.请广大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六、招生咨询服务电话0632-6623199(北门家长接待室)0632-6606007(教导......
发布时间:2025.09.19
入学的责任自负。3.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四、关于特殊人员子女入学对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优选人才、招商引资人员......
发布时间:2025.09.05
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公众号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8.请广大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七、招生咨询服务电话0632-6623199(北门家长接待室)0632-6606007(教导......
发布时间:2025.08.28
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积极组织民辅警深入村居、基层,利用广播、标语横幅、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全面开展打击违法婚闹、婚托、婚恋诈骗、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犯罪等宣传活动,增强公民文明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区商务局积极指导餐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组织19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召开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5.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