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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厂现场正在上料,未采取喷淋、密闭等措施抑尘;生产厂区内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未采取精细化管理,导致地面有生产废水积存(PH为中性),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异味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罚款壹拾陆万元2019/9/25台环罚[2019]第71号2019/11/15正在执行 ......
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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