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3秒
人批准并通知体检中心生效。各种检查单为有价表格,丢失不补,未查退回。5、体检结果,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统一取回,不得个人私自领取或查阅。6、体检资料经专家鉴定结论后,发现特殊病情,由体检中心负责通知所在单位。7、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内容。如有特殊情况,由单位负责人及时通知体检中......
发布时间:2025.05.26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7500281号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