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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擅自从事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伪造假冒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者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出版电子出版物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84出版、印刷领域出版、印刷单位对音像制......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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