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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区供销联社、区商业总公司、区物资集团公司、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企业,区政府分别授权上述单位管理。 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区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暂不划转区国资局管理,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待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后,另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
发布时间:2018.05.17
政局按现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区供销联社、区商业总公司、区物资集团公司、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企业,区政府分别授权上述单位管理。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区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暂不划转区国资局管理,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待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后,另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7
政局按现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区供销联社、区商业总公司、区物资集团公司、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企业,区政府分别授权上述单位管理。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区属企业和经济实体,暂不划转区国资局管理,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待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后,另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