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行结案10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期限和数额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行政处罚1.【法律】《价格法》(1997年12月通过)第二十七条:“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2.【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9月省政府令第266号)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
发布时间:2025.05.20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7500281号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