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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每增加1岁增加10元。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至老年人辞世的次月止。高龄津贴标准将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建议,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二、办理流程按照“信息核对、审核录入、复核发放”的程序进行办......
发布时间:2024.09.16
;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每增加1岁增加10元。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至老年人辞世的次月止。高龄津贴标准将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建议,报区政府同意后调整。二、办理流程按照“信息核对、审核录入、复核发放”的程序进行办......
发布时间:2024.09.16
和业务水平。(二)规范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经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内容。严格执行工资政策,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严禁使用“白条”及不规范票据列支,提倡使用机打发票,逐步减少定额发票使用量。对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讲课......
发布时间:2024.05.23
(二)规范支出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经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内容。严格执行工资政策,严禁滥发津贴补贴,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严禁使用“白条”及不规范票据列支,提倡使用机打发票,逐步减少定额发票使用量。对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讲课......
发布时间:2023.08.07
凡具有台儿庄区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按程序申请高龄补贴,100周岁以上可申请百岁老人长寿津贴。 80-8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给予津贴; 90-99周岁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给予津贴; 100周岁及以上长寿老人,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津贴。(以100岁为基数,每增加1岁每......
发布时间:2023.01.30
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规定递减。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标准为90%,85%,80%,75%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
发布时间:2021.12.25
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贴福利”问题。已按照公务接待、出差补助等相关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将违规发放的加班补助、津贴福利、超标准公务接待的超额部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等相关款项,于2020年12月1日已交到中心财务科。2021年1月12日,召开了财务支出管理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1.03.29
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
发布时间:2019.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