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2秒
人,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任何破坏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此通告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9 年 10 月 27 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台儿庄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执法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在全体台儿庄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必将取得显著成效,台儿庄的......
发布时间:2024.09.29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7500281号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