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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4.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3.05.08
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三)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髙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
发布时间:2022.05.13
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三)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髙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
发布时间:2022.05.13
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计算企业 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认真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 见》(枣政发〔2013〕14号)有关税费减免政策的规定,免缴......
发布时间:2022.0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三)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
发布时间:2022.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三)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
发布时间:2022.02.11
能水平。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激励和引导企业在岗职工参加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
发布时间:2019.11.06
能水平。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激励和引导企业在岗职工参加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税......
发布时间:2019.11.06
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在鲁政发〔2012〕50号文件规定的有关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免缴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有线(数字......
发布时间:2019.05.25
盈余收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组织捐赠,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二)建立价格形成机制。对于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发布时间: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