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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条92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1.首次被发现,企业主动纠正和挽回影响;2.产品质量合格,或者含量相差20%以内接近合格,或者存在微量的残留、交叉污染等;3.未造成危害后果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通过,2017年3月国务院令第676号第四次修订)第四十条;2.《中华人民共......
发布时间: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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