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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路657号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 邮箱投诉:tezcxswj@zz.shandong.cn(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
发布时间:2025.12.05
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规范。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做好申请办理全流程信息规范化录入,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得到及时回应,全年未发生相关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发布时间:2025.12.02
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2-6682059通讯地址:枣庄......
发布时间:2025.12.01
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七)后附《执法事项清单及依据》三、投诉材料申报(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即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如投诉劳......
发布时间:2025.11.27
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2-6682059通讯地址:枣庄......
发布时间:2025.11.26
承担本局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室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质量标准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室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21
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632-6682059通讯地址:枣庄......
发布时间:2025.11.2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立案-调查取证-案件调查终结-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处罚决定-结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5.11.12
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五)利用家庭服务之便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六)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以及其他损害家庭服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七)扣押家庭服务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2.【省委省政府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时间:2025.11.11
运输服务监督举报电话:0632-8128100。七、救济途径1、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台儿庄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地区行署提起行政复议。2、提出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