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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后统一报送。 2.接受委托评审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方可受理。评审结束后,及时反馈评审结果给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由其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 四、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组建及调整 面向有......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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