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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加人专业的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
发布时间: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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