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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厨师应当主动到所在乡(镇、街道)食安办进行备案厨师及帮厨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具备食品安全常识。患有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及帮厨......
发布时间:2024.04.15
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和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