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23秒
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④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⑤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⑥教师发展中心要定......
发布时间:2022.09.01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7500281号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