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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缴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居民市内住院1、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设置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
发布时间:2025.01.15
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缴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居民市内住院1、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设置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
发布时间:2025.01.11
贯彻落实。落实企业年金备案政策,推动职业年金做实,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抓好特......
发布时间:2024.03.22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枣庄市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运行绩效评价办法,落实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扩围保障、技能提升等政策。推动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扩展......
发布时间:2023.06.15
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减税范围。(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2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24.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
发布时间:2023.05.08
优惠贷款利率。鼓励各市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5.优化企业用工服......
发布时间:2023.02.10
免。对“个转企”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积极为部分中小微企业提供缓交社会保险费、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社保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批服务局,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七)强化......
发布时间:2022.10.15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扩大年金覆盖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局部署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扎实做好工伤预防工作。落实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区社会......
发布时间:2022.06.13
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定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政策。负责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
发布时间:2021.07.02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参保人数稳步增长、覆盖面持续扩大,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00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期政策,巩固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制度成果。坚持依法征缴,突出参保、申报、缴费、稽核、清欠全程管理,加大重点企业监控力度,巩固持......
发布时间: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