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21秒
利义务尚未产生直接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亦未受到侵犯。故,申请人关于被申请人对其举报事项未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并办结、被申请人存在行政不作为等主张不能成立,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范围,本机关不予支持。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发布时间:2023.09.26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负责维护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 邮编:277400 电话:0632-6611511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07500281号 网站标识码:3704050008
鲁公网安备370405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