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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受理, 审核, 审批, 办结监督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电话:0632-6616816行政许可合伙企业登记《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受理, 核准,办结监督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监督电话:0632-6616816行政许可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个人独......
发布时间:2025.11.06
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字〔......
发布时间:2025.05.29
号)194区应急管理局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区应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195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96区应......
发布时间:2023.05.30
审批服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枣政字〔......
发布时间:2022.08.29
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通过,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次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七十二条79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自行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通过,2006年8月修订)第......
发布时间:2021.11.02
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
发布时间:2020.03.30
持续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2017年全区要确保实现新增“个转企”130家。二、工作要求(一)提升“个转企”工作质量。对已转为个人独资的,通过开放股权、合作参股、合并提升等方式扩大规模,组建公司制企业,实现“二次转型”;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直接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力争......
发布时间: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