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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枣庄市台儿庄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负 责 人: 苗健
电    话: 0632-6611825
地    址:  台儿庄区林运北路58号
邮    箱:  Tzmyjj2004@163.com
网    址:  
   
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乡镇企业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家有关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创造宽松、良好的环境。
  (三)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计划和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研究确定全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搞好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
  (四)负责对全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运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分析, 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和报告全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情况和运行动态。
  (五)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的调查研究,搞好各类统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报各类资料和数据。
  (六)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任务指标,负责搞好对镇、街道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
  (七)负责组织收集、分析、整理、发布经济技术信息,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搞好相关的考察论证工作。
  (八)指导全区民营经济和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企业管理、 职工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招商引资、出口创汇等工作。
  (九)指导乡、镇级民营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搞好规划建设。不断提高园区和产业基地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和基地的带动作用。
  (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评选民营经济先进典型的培植和总结,搞好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管理民营企业协会及其行业协会的工作,要使协会健康运作,在充分发挥作用的同时,搞好对民营经济、乡镇企业的服务。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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