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城区南部
法人代表:霍媛媛; 电话:0632-6676188; 邮编:277400;
二、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李艳梅; 电话:0531-85870067; 邮编:250013
三、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对台儿庄运河古城进行恢复开发建设,在全面保护台儿庄大运河历史街区文物古迹、自然景观风貌和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发挥街区的潜在优势,突出历史文化与人文特色、自然景观特色,综合发展旅游产业与特色休闲产业经济。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由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投资11亿元,恢复开发占地面积989亩。
项目主要包括恢复建设与控制发展两大部分。
恢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遗产分区建设、历史街区的分区保护建设、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保护建设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设。
控制与发展的建设主要包括:河流水系建设、绿化与景观建设、旅游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施工期环境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前经济发展状况;②当前经济发展主要问题;③当地环境问题;④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⑤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⑥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⑦对拟建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