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我市确定防空警报试鸣放制度,区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08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
二、试鸣区域:区驻地。
三、试鸣警报种类及持续时间,试鸣警报分四种:空袭预报、空 袭警报、解除警报、灾情警报。
(一)空袭预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 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 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为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 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时间2分钟。
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试鸣防空警报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做好对 中、小学生的宣传工作。区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自9月14 日至17日要在黄金时段播出此通告,各通信公司要在9月18目前向 网内用户发送警报试鸣文字信息,广大群众在鸣放警报时不要惊慌, 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